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16日,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《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19年第40期)》。据通告,近期,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样品70批次,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,不合格样品5批次,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、酸价(以脂肪计)、二氧化硫残留量。
信息显示,沃尔玛(安徽)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阜阳人民东路分店销售的、标称揭西县兴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干味花生,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。
小知识: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,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。
郎溪县润福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江苏好食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淮盐花生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。
小知识: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。随着油脂氧化,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。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,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,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,导致油脂酸败;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,原料储存不当,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,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。
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世纪华联超市悠然蓝溪店销售的、标称合肥春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扬州炒饭(川式香辣)、扬州炒饭(自然原味),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,其中酸价(以脂肪计)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合肥春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提出复检;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
全椒县新华联超市销售的、标称合肥美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(咸香)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。